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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携带证明 | 今年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考试报名试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19-06-2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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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事考试网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布重要提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涉及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等资格考试,可谓和大家息息相关。

同时,在“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栏还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详情点击《人社部:一建、一级造价等考试报名,不再提供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

《方案》提出,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根据《方案》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此外,《方案》明确2019年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等12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报考人员承诺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报考承诺书,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对此,考试组织机构可能会查社保!毕竟考试中心隶属人社部,读取社保数据相对便利。

3.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6.试点时间为2019年6月至11月。

7.试点范围:

附件:2019年下半年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关键词:建造师,造价师,资格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