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河南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对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9年5月至8月底,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排查阶段。
《通知》还要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涉及线索进行异常、不认定“挂证”标注,并对涉及的注册人员挂证及其承建项目到岗履职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通知》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
1.对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一方能够提交注销申请及其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直接办理注册人员强制注销手续。
2.对注册异常人员和企业信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进行标注。
3.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标注。主管部门负责对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标注。
4.主管部门对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或在挂证线索名单中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
5.申请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其进行重点核查。
6.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如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做好线索信息排查、标注工作,直至“执业人员挂证线索”清零。
7.对拒不整改的注册人员或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级主管部门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依法依规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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