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水平,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大检查,分2批次进行,时间分别是2019年5月和9月:
5月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新疆。
9月份: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1、建筑节能和工程质量安全
检查范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每省(自治区)抽查1个省会(首府)城市或地级市及其1个下辖县(市),直辖市抽查2-3个市辖区(县)。
检查对象:检查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管理工作,抽查5个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4个,公共建筑工程1个)、4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以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2、建筑节能
检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安排在5月份第一批检查。每省(自治区)抽查省会(首府)城市和1个地级市或1个县(区),直辖市抽查2-3个市辖区(县)。
检查对象:检查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工作,抽查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绿色建筑项目3个,县级城市(区)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1个)。
1、建筑市场
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现场到岗执业情况等。
2、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等。
3、建筑节能
2018年度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检查。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推进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制定实施情况。
2018年度绿色建筑进展情况检查。包括各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情况,绿色建筑标准、技术、材料及产业等相关能力建设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制定实施情况。
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检查。各地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包括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情况、标准规范编制情况、项目落实情况、省级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情况、生产产能情况等。
2018年度绿色建材应用情况检查。各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开展情况,包括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评价机构备案情况、本地一星级及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