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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要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年底前清偿

发布时间:2018-09-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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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从人社部获悉,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细则对多项指标进行了计分,涉及建立问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案件结案率。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未来将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的频次,至少每季度推送一次。

根据细则可知,一项计分要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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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考核细则》共有考核指标65项,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

 

解决政府项目欠薪
 

 

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款、欠薪情况台账,并动态更新。

 

整顿建筑市场
 

 

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等具体实施办法。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 

 

落实清偿欠薪责任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实名制
 

 

推行实名制管理。要求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并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30个部门联合惩戒
 

 

2018年7月12日,人社部公布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将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针对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主体:

 

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政策性资金、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其支持;

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加大其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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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9年初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将通报各省级政府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考核细则》中,根据2017年度考核实施情况并结合各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重点加强了对落实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罚以及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考核力度,加大相关项目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地。

其中,这些计分项细分为各小项。如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方面,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则可以计2分。

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方面,9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可以计2分。

在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方面,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6%以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计2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偿可以计5分。

同时,考核细则还设置了扣分项,如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发生1起扣5分。先要了解更多,详细可参考《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关键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