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事件”不断,今年4月,在一次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12家企业的投标清单异常一致,经过调查,认定是围标串标。
此前福建省的“摇号中标”也闹得沸沸扬扬,据了解,厦门市某项目,由于投标人数众多,但工程交易中心的摇号机只有600颗号码球,无法摇号,只能被迫封标处理。还有两个项目因多家企业竞标,最终都因摇号机号码球不够,采取封标处理。
除福建省外,四川省直接出台文件,明确试点“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实际上,从2017年到2018年,四川多地发布出台规定,要求政府投资达到3000万或5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或5000万元)的工程招标,通过随机评定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为抑制招投标市场的乱象,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对“围标串标”的打击力度,将“评定分离”的方式运用到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扼制评委绝对权力,保证招投标透明化。
其所谓的招投标“评定分离”,是将评标与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从而增加随机性,增加串通投标的难度,遏制评委的绝对权力。
据悉,日前长沙市发布《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从8月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通过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扼制评委的绝对权力,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阳光、公开和电子化运行。
根据长沙市的管理规定可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当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实际上,在过去的两年内,多个省市试点推行“评定分离”这项政策,用以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的问题。
2017年9月,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发《评定分离工作导则》,提出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实行“评定分离”。其具体操作方法:
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不得少于3家,不宜超过7家,具体数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此之外,2016年5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并制定了《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供招标人制定内控机制时参考。2017年5月,浙江省选定义乌试行“评定分离”;2019年底前,湖州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还有异地评标,就公开透明的程度上来说,还是可以采用的。2018年4月,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首次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试点。连云港某项目在开标后,由连云港、启东、宜兴、合肥的评标专家,在4个地方协同,顺利完成评标。整个评标过程都有视频监控,全程有迹可循、有据可考。
据了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开标、审查投标方资格等工作,都借助网络在异地同步展开,各地评标专家通过电脑、耳麦进行交流,给出评审意见。
“副场”所在地前一天由系统随机决定,“主场”工作人员直到开标结束才知道“副场”信息,这将最大限度避免熟人参与打“感情分”,确保评标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总而言之,不管是“评定分离”还是异地评标,就工程人来说,都是期盼有一个安全透明、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