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抢人大战背景下,人才公寓政策显得尤为引人注目,各地都在出台人才公寓新政,吸引人才落户。5月18日,《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即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
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共计划建设(含购买)25000套,分两期进行,2018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办法》明确: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面向各类人才供应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原则上只租不售,特殊事项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另行确定。
关于人才公寓如何分配、申请及租金如何设定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也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此次《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人才公寓租金问题,《办法》明确:人才公寓租金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对于租住市场商品房或租赁住房的人才,可按照同区域内租赁人才公寓的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给予租金补助。
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经各级人社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且其家庭在郑州市内无住房的,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呢?
人才公寓申请表;已婚申请人及参加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承诺或未婚承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分类评价证书等相关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或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如何分配?
人才公寓按照“高端优先、属地管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引进时间等因素实行轮候分配。
市本级政府统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新进大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纳入国资委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分散性人才,以及中央、省属驻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
县(市、区)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县(市、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市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
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房源及人才情况,确定分配方案。
县(市、区)、园区筹集的人才公寓,由县(市、区)、园区根据房源和引进人才需求情况,制订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分配;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市人才部门、人社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看看你是属于什么人才,可以承租多大的房子?
根据人才类别,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有所不同,从6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其中硕士、本科毕业生可租60平方米公寓,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来郑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实交)以上,并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租房面积等同硕士、本科毕业生。
博士和博士后,可以租赁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其他诸如高级技师、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人员也享有同等租房面积。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可免租金入住300平方米人才公寓。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入住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可入住120平方米人才公寓。而且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的租赁住房均为免租住房,对于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
可以住多久?
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重新核定的价格交纳租金。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将会预留一定数量的周转房,以低租金或免租金方式,提供给以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姻等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解决其短期性和过渡性住房需求。
此外,人才公寓布局将综合考虑居住人员的实际需求,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居住人员的交通出行、子女入学、生活需要、文化娱乐等问题。
据了解,郑州市是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人才公寓作为租赁住房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因此,郑州出台的新政是有效落实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新政对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进行详细的分类,对各类人才享有的人才公寓面积进行明确,对郑州市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提供住房保障,为吸纳人才落户郑州、服务郑州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