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有哪些重要政策发布?哪些事件受到大家关注?作为工程造价从业者,与全国100万从业同行一样,非常的关注。闲暇之余,我从行业政策、热点事件等方面整理了2022年度行业情况,供关心工程造价业发展的朋友们学习参考。
行业政策
01 中价协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征求意见
1月10日,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回顾链接:重磅!《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发布
02 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为相关工程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在此之前,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各省市已积极发文跟进。
03 住建部关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
2月17日,为加快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等4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04 人社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11日,人社部正式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年起实施。2022年起,造价工程师等报考条件改革!比如造价工程师现有的报考条件是工程类大专学历要求工作满5年,调整后工作满4年就可以。
05 住建部关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证书》(征求意见稿)
6月1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工作部署,起草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证书》(征求意见稿)。
06 中价协印发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6月20日,为适应行业新发展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科学和规范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中价协对2019年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07 住建部 财政部: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2022年8月1日实施
6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
08 发改委13部门印发《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实现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清晰合理、制度规则更加严密可操作、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意见》强调,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09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19日,为了加强对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办法注册为一级交通运输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 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本办法注册为二级交通运输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
热点事件
01 全国两会:登上全国两会的造价行业之声
3月7日,今年全国两会,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众联集团董事长、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黄西勤针对建筑领域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提出:全面重视造价咨询机构在投资项目中的作用,并尽快修订和出台新版工程造价收费指导标准,将工程造价企业的综合实力纳入收费标准考虑。
0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
3月11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标准》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活动,界定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角色定位、管理层级、职能模块、专业界面、工作流程、成果文件、绩效评价等要素,有利于建设项目相关专业咨询的深度融合,也有利于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
03 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大变
3月11日,人社部正式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均有所调整。以一级造价师为例,调整后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年限要求均减少一年。
04 软科发布:中国大学工程造价专业排名
6月18日,高等教育专业评价机构软科今日正式发布2022“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在工程造价专业排名中,共有142所高校上榜,A+层次的高校依次为重庆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相比于2021年排名天津理工大学排名上升1位,居第2,与四川大学排名对调,华北电力大学排名上升1位,与西南交通大学排名对调。
05 江苏高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
6月29日,江苏高院和江苏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相应市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明确了工程价款纠纷诉前解纷的引导、分流和确认机制,提出了专家辅助人诉前调解的介入以及诉前调解与诉讼审理的衔接等原则,有助于推动建设工程造价纠纷专门性争议问题妥善解决。在不熟悉行业历史、危机与未来的人看来,也许这只不过是一份平平无奇的文件;但在关注中国工程造价前路的人看来,这无异于是“平地一声春雷响”。因为它意味着:造价工程师的重大发展机遇来了!
06 住建部发布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
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对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业务情况、财务情况数据进行了统计。2021年末,全国共有1139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比上年增长8.7%。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421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977家,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167家,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8231家。2021年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有从业人员868,367人,比上年增长9.8%。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为3056.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9%。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现营业利润297.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应交所得税合计53.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
07 2022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多地停考
11月,受到全国疫情影响,原定于11月12日-13日开考的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多地发布停考通知。截止11月11日,全国共27省市明确暂停考试,目前补考时间还未确定。
08 中价协《工程造价指标分类及编制指南》正式发行
12月28日,为适应工程造价新发展理念的管理要求,提升行业数字化应用能力,实现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的共享,指导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及企业对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类及编制,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协会组织编制了《工程造价指标分类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