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对标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2022年的对标评估工作,要求中央企业以采购管理对标评估工作为契机,持续提升采购管理公开化、阳光化和法制化水平,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旨在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其中提到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制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
财政部发布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出版发布。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提高采购质量效益。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实施指南》(GB/Z 41465-2022)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指南提供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内容与指标项、评价方法与等级、评价流程、报告撰写、评价信息管理以及结果披露等内容。
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部署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自2022年11月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实施范围扩至48个市区。并联合制定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在国资委官方网站正式上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明确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出价格扣除、预留份额、全面推进保函、免除投标担保等措施。
财政部下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水利部发布《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10章125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通知就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提出意见。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要求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以“数说国企 链享未来”为主题的第三届国有企业数智化采购与智慧供应链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中国供应链发展报告(2021)》,并与亿邦动力共同发布《2022数字化采购发展报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供应链数字化成熟度评价模型》(“PS—DMAM”模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要求完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绿色化生产和采购,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财政部修订印发2022年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并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修订后的货物类品目共8个门类、工程类品目共10个门类、服务类品目共25个门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明确提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要求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由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主题为“共享公共采购市场的未来”的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以视频方式举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工作推进会。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及政府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国家机关根据清单可以实施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失信惩戒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明确《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其中第185-190条规定违反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当选为国际采购与供应管理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Purchasing and Supply Management)全球副主席(VP of IFPSM)。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试点,健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