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自2019年9月23日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后无须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可直接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据了解,此前,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需要投标报名,对“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因此,可以说投标报名只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招投标”操作习惯。
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也明确规定:除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违规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视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019年是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时间段。“招投标”是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据悉,目前北京、广西、江西、南宁、山东省荣成市等地均有发文取消投标报名。取消投标报名已经是趋势,也对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未来或将有更多省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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