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事引起热议。一般来说,需要加装电梯的小区都比较老旧,在这生活的一般也都是年龄较大的老人,上下楼梯很不方便,因此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便成了必要之事。
但加装电梯之事并非一帆风顺,据了解,去年底合肥、郑州等地已发文明确要求加装电梯,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分歧。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有一个小区,其申请的基本方案都审核通过了,结果在方案公示阶段,一户居民因费用问题突然反悔,导致工程迟迟不能施工。
因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需要政策的支撑,更需要居民的配合,以及解决面临的各方各面的难题,尤其是费用的问题。
今年1月,合肥市政府印发了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市区(含开发区)财政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补贴,具体额度为每台电梯给予20万元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有了政府的补贴后,居民们实际支出的费用会少很多。近日,郑州市政府也发文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财政补贴。
4月29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的申领要求。
根据《财政补贴申领办法》,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集中拨付的原则。
适用范围:对市内五区自2018年12月17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
申领程序:
(一)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出资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按以下程序申请财政补贴: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在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由区财政局(或各区确定的其他部门)审核,确定财政补贴额度。
3.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9月30日前汇总上一年度审核通过的财政补贴申请情况,并根据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分摊比例,填写相关表格,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
4.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市内五区报送的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金额,将汇总金额报送至市发改委,再有发改委下达城建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市发改委下达的城建计划将财政补贴资金下达各区。
5.区财政部门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共同确认的账户中。
(二)对于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加装电梯的,由社会资本方提交财政补贴申领材料;区财政部门将下达的财政补贴资金汇入加装电梯申请人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确认的账户中。
此外,《财政补贴申领办法》要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请财政补贴项目的审核,对于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手续的方可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对各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领和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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