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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重大项目建设 “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最高奖励15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1-1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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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 “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量化评价体系
加减分项赏罚分明

 

《办法》评价对象为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五部分,分别从项目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两部分。

 

在基本分项中,项目谋划储备情况占10分,主要评价谋划项目总体情况、质量和转化情况三个方面。签约落地情况占30分,主要评价“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总体情况、开工情况等三个方面。开工投产情况占30分,主要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总体情况、投产情况、质量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投产达效情况占20分,包括总体情况、达效情况、有关经济指标情况等。服务保障情况占10分,包括服务推进与要素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以有加分?记者获悉,“签约一批”项目中有新设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或新引进100亿元以上省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等均可加分。每季度评价中,对于“开工一批”项目中有新增10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有新增5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均加分。此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被国家主要媒体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获省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亦可加分。

 

而当季未签约外资项目、未按时开工项目、弄虚作假、因环保管控实施 “一刀切”造成项目大面积停工等,均属扣分项。

 

《办法》指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将通报一次评价结果,对成绩优秀的,在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省发展改革委每年从省统筹基建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评价排名第一的奖励150万元,2—3名各奖励100万元,4—6名各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谋划推进相关工作。

 

出台三项制度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河南还出台了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制度、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核查制度等三项制度作为保障。

 

三项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省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的其他项目。

 

特别是在核查制度中提出,将组建核查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核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制发提醒函,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对弄虚作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首次发现的由属地和部门自行调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自行整改仍不落实,或再次发生同一问题的,由省有关部门提级评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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