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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建局:关于支持造价咨询企业​全面复工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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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尽快有序全面复工》和《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等3项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尽快有序全面复工的通知要求:
一、严格按照市、区下达的复工条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要做好组织筹备,建立企业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各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工作职责;设立疫情专人专岗,要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建立消毒防疫用品的采购、领用管理台帐,储备短期应急物资;要提前做好针对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应急预案,保证疫情不在本企业出现突发和扩大;要做好开工前办公环境、餐厅等消毒措施,筹备好开工后员工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预案;要时刻关心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做好每日身体健康情况统计,保证广大员工们身心健康安全。
二、加快推进企业有序全面恢复正常生产活动。按照应复尽复原则及20号通告精神,各企业按照辖区政府及办事处要求提交《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即可复工复产。同时做好员工返岗复工管理工作,对于员工提交的《个人健康承诺书》、《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等资料进行留档备查。 
三、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对于在写字楼集体办公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方案要求,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尽可能缩小员工密集聚集办公情况,解决好员工的交通、食宿问题,不组织或尽量减少组织集中会议、培训等群体聚集工作,对外接待应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对于部分企业因为防疫物品采购不能及时到位,应采用规范有序的线上办公、采用远程视频、协同软件等网上办公工具,制定工作计划,企业取得复工批复后,有条不紊的开展生产,直至疫情预警恢复正常。勘察设计企业请将复工信息按照省厅出台的《关于办理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事项的通知》(豫建设计〔2020〕74号)的文件要求,上传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复工动态监测系统;造价咨询企业请将复工信息发送邮件至zzjwsj@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复工备案表)。
四、加强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近期,针对防控疫情出现的新情况,个别企业有员工从国外入境回国上班的,严格按照郑防控办〔2020〕132号文件执行。加强本企业员工管控、掌握。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其出国(境),掌握所属员工现在国(境)外的家人情况,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五、做好工程项目现场服务。各企业要做好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作对接服务,既要讲究工作效率,同时也要保障员工安全。现场服务应全面统筹考虑员工的交通方式、交通距离、最小人数参与,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防疫规定,参与期间的防护保障措施等,以保证健康安全为前提,有效做好工作对接服务。
六、企业在复工申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联系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协助企业解决问题。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等3项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要求:

 
即日起对我局审批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等3项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事企业须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不再现场收取纸质材料。
2.企业申报资料,需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郑州市—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选择需要办理的子项,点击“在线办理”直接进入申报系统,按材料清单上传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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