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7月23日公布了第四批予以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自2014年3月以来,已累计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的《通知》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至此,先后四次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部落定,总名单附后
2015年7月 第四批 取消62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国发〔2015〕41号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2015年3月第三批取消67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国发〔2015〕11号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39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2014年11月 第二批 取消67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2014年3月 第一批 取消11项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国发〔2014〕27号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
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项)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