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目前到了重要的时间节点,通知明确:
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022年9月底前,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我部将适时开展督查。
(一)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
“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二)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30省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