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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鉴定“海课堂”| 这些争议,你知道多少?

发布时间:2022-07-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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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经济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因工程造价而引起的纠纷占很大比例。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诉讼于法律,司法裁决与调节工程造价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造价鉴定。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双方绝大多数将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工程造价鉴定是什么?

工程造价鉴定是指行政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仲裁委等)赋予鉴定入围资格的专业机构接受委托,由机构指定专业鉴定人,依据法律法规、当事人诉请范围或指定范围及诉请证据,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指定工程涉及的工程造价进行分析、研判。

司法鉴定的原则:(一)合法、独立公开: (二)客观、科学、准确; (三)文明、公正、高效。

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

( 详见咨询机构工程造价鉴定程序示意图) ❂

造价鉴定“海课堂”| 这些争议,你知道多少?

 

01

项目实施前期

造价鉴定“海课堂”| 这些争议,你知道多少?

 

造价鉴定“海课堂”| 这些争议,你知道多少?

(项目前期准备图 点击即可观看大图)

:送鉴资料中是否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有些矛盾的资料可以直接判断(三方签字签证的))对于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全部列举后,与法院沟通,按哪种依据进行鉴定,如法院无法决定,我们可以按照两种情况单列,供庭审法官裁定;(实际实施过程中和我们联系的是鉴定科人员,而证据和依据的认定通常是由该案的承办法官来认定的)

例:

A小区工程司法鉴定,该项目送审资料中中标通知书约定为固定总价,施工合同约定了以实结算,在实施前依据资料情况和法院进行沟通,最终确定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在报告中作出说明。

例:

B小区司法鉴定,送鉴资料中的认价单中有个别材料的认价有两种不同的单价(认价时间不同),此种情况需请法院认定,无法认定的情况,这另种情况需要进行单列。

02

现场勘察

1、做好现场勘验的准备工作,做好勘验计划

熟悉图纸和当事人争议点后,看现场前做好计划,对哪些进行重点勘验,哪些不必进行勘验。送鉴资料中有矛盾的地方或者图纸设计不清矛盾的地方,能通过现场勘验的进行勘验;

2、勘验通知书

线上需经系统将勘验的具体时间上传,线下应提前沟通,是我们通知当事人还是法院通知当事人。

3、勘验工具

根据项目情况及勘验计划,提前准备好勘验工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准备勘验工具;

4、现场勘验注意事项

(1)如对双方争议的地方需要现场勘验的,应确保勘验方法准确,公平,当事人都能接受;

注:司法鉴定中,当事人对外墙抹灰厚度有争议,现场钻孔勘验,点的选取就要平均(上下左右前后)选取,避免取点不具有代表性。

(2)对于双方没有提出争议的地方,尽量不再去精细测量;

我们造价人员通常的思维是秉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现场勘察,具体测量”,并将取得的数据作为鉴定依据反映在鉴定报告中,这样做其实打破了双方当事人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不符合中立的立场。

例:

B小区装修司法鉴定,现场勘验时,因为是精装修项目,我们用游标卡尺测量了铝单板的厚度,厚度为2.5mm,图纸和认价单中的厚度均为3mm,双方之前对铝单板的厚度并未有任何争议,因为测量厚度和认价单厚度不一致,认价单中的认价不能直接采用,我们需要重新询价,这样既增加了双方的矛盾又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

(3)对于装修做法有争议,现场已经无法辨别的情况;

例:

A小区工程司法鉴定,该项目双方对公共部分墙面和天棚面层做法是刷一遍乳胶底漆还是刷白水泥,双方存在争议,且勘验现场也无法判断出来,我们就此事项和法院沟通后将两种情况的造价分别单列出来。

例:

B小区装修司法鉴定,双方对地面石材是否做表面处理有争议,勘验现场已无法判断,将石材表面处理的造价单列;

03

实施

造价鉴定“海课堂”| 这些争议,你知道多少?

 

注意:双方争议点的处理

(1)提请委托方认定:如合同的效力问题,

(2)按照送鉴资料谨慎判断处理,根据证据的情况可以做出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或选择性意见;

04

出具征求意见稿

对待征求意见稿的态度就是征求意见稿就是“正式稿”,焦点和争议点的处理在征求意见稿出具后不宜在正式稿中再改变,所以一定是公司内部将这些问题统一意见后计入征求意见稿。一般正式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调整仅针对新补充的证据或者确实有误的问题进行调整,但是大原则和前提不宜再变。

05

核对

根据征求意见稿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对工作,如需核对,和法院沟通核对事项,并做好核对计划和交底,原则上只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工程量部分进行核对,对于计价子目和范围等问题在听取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后,根据已有资料判断是否调整。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资料或证据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的,需和法院沟通是否允许提交,如果法院同意,则允许当事人补充资料并经质证。

06

异议回复调整及出具鉴定意见

正式稿

出具鉴定意见正式稿时需对当事人提的异议逐条进行复核、回复、调整等,异议回复随报告一起交付法院。如异议回复后当事人还有疑问,需做好出庭质证的准备。

07

出庭质证

1、《民事诉讼法》第78条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依据上述规定,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产生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方面,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鉴定意见将不被采信,不具有证明力;另一方面,赋予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请求返还鉴定费用的权利。

2、出庭质证前,主要是做好准备工作,将申请出庭质证的当事人提的异议问题回复及依据资料全部准备好。

3、提前和法院沟通是否能够提供将要质证的内容,方便做好准备。

08

其他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常见的错误及解决方案有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造价鉴定单位只是进行技术性的计算、不对证据材料进行法律评判。现阶段由于不同的鉴定人员及法院审判人员水平不一,造成工程造价鉴定“以鉴代审”的现象频频出现。鉴定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能力的同时,也要积极耐心主动地进行沟通,努力做到程序合法公正,鉴定人员不能越位进行认定判断。

2、送鉴资料未经质证直接作为鉴定依据,实务中鉴定人经常将送鉴资料直接作为鉴定依据采用,缺少质证流程。所有送鉴资料必须经质证认定后方可作为鉴定依据,鉴定过程中补充鉴定资料仍需质证,主动和法院委托人沟通推进质证事项进度。

3、送鉴资料中有矛盾、争议的事项,法官一时不能作出有效认定。双方应了解争议事项的原因及内容,在鉴定意见中分别作出鉴定意见。

4、鉴定的范围,鉴定人不能擅自扩大或缩小鉴定的范围,严格遵循“委托什么,鉴定什么”的原则进行鉴定。

总结

传统的知识讲解方式只局限在理论层面上,而通过案例分析则更直观更容易理解表达想要传递的内容。案例教学既有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又有对实际案例进行的思考、分析和研究。

本文为案例分享的第一期内容,海天也将持续为大家分享行业内外更专业的知识讲解,提供更多的优质内容,为大家分析并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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