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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住建厅:评标时可不再进行技术评审!允许利害关系方投标!

发布时间:2020-12-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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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批复,同意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
 

 
1、评标时可不再进行技术评审。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中小型工程或者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的施工及有关服务招标,可以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调试方案或服务大纲等技术标书,评标时不再进行技术评审
2、允许利害关系方投标
  • 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在招标文件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利害相关方的投标
  • 招标人有控股的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该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可以参加投标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 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4、可实行批量招标。同一招标人可以将建设期相近的同资质等级范围内的同类施工项目、服务项目进行批量招标
5、定标活动应按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全程监管
6、实行标后审查、标后评估
  •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前,招标人可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形成标后审查报告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招标投标活动完成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招标结果是否合理进行评估
7、政府投资或主导工程、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8、加大对评标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监管,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从评标层面及时发现和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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