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审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试行告知承诺制。
《通知》明确,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工商注册地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作出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河南省住建厅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
告知承诺审批事项:
(1)暂定乙级资质核准。
(2)暂定乙级转乙级资质:暂定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3)乙级资质延续: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告知承诺审批流程:
(1)申请。申报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告知承诺相关提示在线填报信息申请相应资质,对填报事项作出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承诺。
(2)受理。政务服务大厅网上远程受理申报企业告知承诺申请。
(3)审批。依据申报企业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4)公示。审批意见通过河南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公告。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电子资质证书。
除此之外,《通知》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信用监管。
在告知承诺审批公示期间,发现企业承诺事项与资质标准不相符时,不予资质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告知承诺审批公告后3个月内,对企业申报时的承诺事项全部核查。对承诺事项与资质标准不相符的,撤销其资质许可,并记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在告知承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已确认的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向“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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