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豫建市函〔2019〕214号)。
《通知》显示,按照相关文件部署,河南省组织开展了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大部分人员和企业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大成效。
但仍有部分企业和注册人员心存侥幸,拒不整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9月30日前要完成全部4批涉嫌“挂证”人员的标注、处理、处罚工作。
通知内容如下:
1、前期已完成整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于9月30日前在“挂证”整治系统中完成不认定“挂证”标注工作。
2、未整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立即进行处罚。需要撤销注册资格证书的于9月30日前将名单(纸质、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我厅。
3、未整改的个人和企业列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列为执法必查对象,同时一年内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新申报、增项和升级申请。
此外,河南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确保前4批名单全员覆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官网公布的数据,4批涉嫌“挂证”人员名单中还有数万人“标记状态空白”(未处理)。9月30日是住建部定的最后期限,河南省率先发布,相信其他省份也会陆续跟进,建议“挂证”人士尽快整改!
附件:系统显示“未整改”状态人员名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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