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河南省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通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对权限内建筑类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1、实施范围:在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将实施范围扩大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限内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包含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重新核定。
2、简化审批流程。不再要求企业提交附件类证明材料。
3、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重点比对核验的同时,对企业承诺的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4、加强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5、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必须通过网上系统办理,确保业绩入库。未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历史业绩和未使用网上系统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开工项目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考核。
6、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告知承诺书》。
7、公告后12个月内,对申请资质所使用的全部工程业绩进行核查。
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按有关规定予以惩戒。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使企业充分了解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内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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