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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建局:全面排查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人员挂证!

发布时间:2019-06-0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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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获悉,5月31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关于对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并制定郑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此前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要求,自2019年5月至8月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全面排查阶段。

全面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涉及线索进行异常、不认定“挂证”标注,并对涉及的注册人员挂证及其承建项目到岗履职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重点任务:

(1)强制注销的办理

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上述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一方能够提交注销申请及其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直接办理注册人员强制注销手续。

(2)注册状态异常标注

注册异常人员和企业信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进行标注。

注册单位或注册人员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且无法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可向市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作截止7月底前完成。

(3)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标注

对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标注,标注途径同上。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可向市城乡建设局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保存2 年。申请工作截止 7 月底前完成。

(4)重点核查

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对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在挂证线索名单中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

申请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重点进行核查;

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现场进行重点核查。

此外,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要求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注册人员或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主管部门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依法依规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

 

关键词:全面排查,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