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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专项整治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 | 河南住建厅发文开展“挂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1-2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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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住建部连发3条建督撤字,通报3人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违规挂靠,除撤销注册证书之外,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陈芙蓉: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杜彦:在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注册在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左学咏:在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挂证”可谓是建筑行业顽疾,2018年11月底,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各省市也纷纷响应,23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截止到2019年1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起,“挂证”专项整治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

专项整治明确,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自查自纠之后仍存在“挂证”等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挂证的朋友们,建议抓紧最后几周时间,做好整改。

特别是“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尤其要注意。

据了解,上述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整治对象包括个人、企业、中介机构。即: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出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同时要求,严格职业资格管理。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建立预防、监管和查处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关键词:“挂证”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