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上海之后,江西、河南等4省将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
时间:2018-11-05 10:07 来源:未知 作者:海天造价咨询 点击:次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10月2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
实施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是住建部进一步深化建筑行业简政放权改革的最新举措,通过全面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有效提高建设资质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此次试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是继去年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试点之后,又在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进行试点。时隔一年,住建部将试点地区扩大到了7个,这说明之前的试点取得了基本成功,接下来将加快试点经验在全国的推广。 《通知》所称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注册地在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的建筑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按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承诺书》签名。由住建部受理办公室受理审批,提出审批意见,并由住建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颁发资质证书。 2、业绩全部实地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3、弄虚作假。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此次在江西、河南等四省实行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其基本原则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事后监管、完善诚信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资质审批事项所应满足的审批条件,企业作出满足审批条件的承诺,行政审批部门依据企业承诺直接办理相关资质审批手续。并依托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对承诺内容现场核查全覆盖。 同时,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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