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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设立城市总建筑师,严格限制250米以上建筑!

发布时间:2020-04-3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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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定多项内容。
 
 

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

严禁抄袭、模仿、山寨

《通知》明确了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

超大体量公共建筑:

  • 各地要把市级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其他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经审定后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超高层地标建筑:

  • 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 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 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重点地段建筑:

  • 各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 对影响重点地段风貌的建筑设计方案,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及影响区域内、对景观和风貌产生重大影响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如确有必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

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黑名单"制度

设立城市总建筑师

此外,《通知》还就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

  • 建筑设计方案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探索建立建筑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建筑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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